GB/T 32151 的本部分规定了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以及机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企业可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果民用航空企业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按照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GB/T 32151.6-2015
现行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发布日期:发布组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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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中文名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 6: Civil aviation enterprises
- 标准编号:GB/T 32151.6-2015
- 发布组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16-06-01
- 发布日期: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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