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学状态:
  • 全部
  • 现行
  • 试行
  • 本方法学为推动嘉兴市废弃物可持续利用和减污降碳协同为目的的相关活动,规范废弃油脂回收生产生物柴油项目的设计、甲烷回收与监测工作等,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核证减排量达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要求,推动嘉兴市回收餐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并作为燃料使用过程的自愿减排交易。

    发布组织:嘉兴市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本方法学为规范工业废水处理过程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设计、甲烷回收与监测工作等,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核证减排量达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要求,推动污水处理过程的自愿减排交易。

    发布组织:嘉兴市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本方法学是基于原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公共自行车项目方法学(CM-105-V01)的修订版,属于交通领域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

    发布组织:嘉兴市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本方法学规定了在嘉兴市碳普惠机制下,拥有自愿减排意愿的个人在出行时因采用中低运量轨道交通出行方式(本方法学指现代有轨电车)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核算流程和方法。

    发布组织:嘉兴市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本方法学是新开发的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适用于重庆市各区县城区范围内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出行减排项目。

    发布组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本方法学适用于注册个人碳普惠账户、知悉本市碳普惠机制并自愿参与的用户,驾驶其拥有纯电动乘用车出行的场景活动,使用本方法学的纯电动乘用车减排场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场景活动所涉乘用车应属于《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标准中M1 分类; b) 适用于在上海行政区域范围内通勤、购物、市内出游等家庭基本日常出行,场景活动的季度行驶里程小于等于5000公里。

    发布组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本方法学规定了在上海碳普惠机制下,居民户通过优化生活用电方式、更换高效能电器等低碳用电行为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核算流程和方法。 年用电量达到城乡居民用电量第三档1或已安装分布式光伏的居民户不适用本方法学。

    发布组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本方法学适用于在减排场景开发方平台注册、知悉本市碳普惠机制并自愿参与的注册用户,采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的场景活动。 场景平台需要具备用户授权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的确认、授权的取消、授权期内减排量计入期的管理功能等。

    发布组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本方法学适用于在减排场景开发方平台注册、知悉本市碳普惠机制并自愿参与的注册用户,采用轨道交通出行的场景活动。 场景平台需要具备用户授权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的确认、授权的取消、授权期内减排量计入期的管理功能等。

    发布组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本方法学适用于在减排场景业务平台注册、知悉本市碳普惠机制并自愿参与的注册用户,采用地面公交出行的场景活动。 场景平台需要具备用户授权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的确认、授权的取消、授权期内减排量计入期的管理功能等。

    发布组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