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简称“指引”),要求强制披露主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在报告中披露范围1、范围2排放量,鼓励披露范围3排放量,其它上市公司自愿适用。《指引》鼓励所有上市公司提前适用《指引》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强制披露“大考”在即,2025年的“模拟考”中上市公司的表现如何?本文通过综合分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呈现最新进展及变化趋势。
Highlight
近50%的上市公司已披露报告,强制披露主体的披露率高达?
强制披露主体的范围1、2、3披露情况如何?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设置碳目标,近2/3采取了措施促进供应链减排。
强制披露主体中,大约98%已经开展碳减排行动。
哪个行业亟需提高披露率以满足监管要求?
哪些核算标准被使用的最多?
强制披露主体的低碳转型进展如何?
Q* :驱动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因素有哪些?
A:排名前五的驱动因素分别是监管合规要求、创造企业长期价值、提升品牌与声誉的需求、满足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满足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要求。
Q: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整体披露情况
A:近50%的上市公司(2,481家)披露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强制披露主体的披露率约95%。
2022-2024年度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数量及披露率,图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Q:哪些公司是强制披露主体?
A:满足《指引》强制披露主体条件的上市公司,包括被纳入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等相关指数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
Q**:强制披露主体的披露率及行业披露情况?
A:2022至2024年度,绝大部分强制披露主体已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2024年度披露率达94.42%(与上文展示的另一份调查结果的95%基本一致)。
图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年度绝大部分行业的强制披露主体的披露率已达100%,金融业,制造业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未达100%。制造业为91.73%,亟需提高披露率以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图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此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披露率高于民营企业。
Q:A股上市公司碳披露范围情况(范围1、2、3)
A:A股上市公司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占比呈明显上升趋势。2024年度披露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A股上市公司占比分别为59.81%、60.02%和11.37%。
2022-2024年度上市公司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情况,图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Q**:强制披露主体(已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范围情况(范围1、2、3)
A:2022至2024年度,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公司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范围3披露的两年间的涨幅高达11%,目前已有超1/4的强制披露主体主动披露范围3。
图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结合以上两点,可以发现范围1和范围2披露率基本持平,范围2略高于范围1,强制披露主体披露范围3的主动性明显高于自愿披露主体。
此外,调查表明在范围3的15个子类中,员工差旅、采购商品及服务、员工通勤这三类被披露的最多。
Q:第三方核查/鉴证情况
A:除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外,A股上市公司还积极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2024年度,在1,635家以任何形式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的A股上市公司中,近一半(48.26%)进行了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Q: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设置与追踪检查情况
A:2024年度,在2,481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中,1/4(24.87%)制定并披露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此前,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一次上市公司问卷调查中*(有效问卷1,635份),数据显示近1/3(31.80%)公司设置了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其中,超98.27%定期追踪检查进展情况,且超半数(50.58%)的公司每年追踪。此外,23.67%建立了碳排放数据收集的数字化系统,近2/3(64.28%)已经采取措施促进供应链减排。
可见,碳管理工作做的越好的企业接受相关调查/调研的意愿度更高。
Q**:哪些核算标准被使用的最多?
A:ISO 14064、IPCC《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GHG Protocol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是被使用最多的标准。
Q**:强制披露主体(已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低碳转型进展如何?
A:强制披露主体中,97.94%已经开展碳减排行动;53.47%已经制定转型计划来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50.90%已经披露温室气体减排目标;15.94%已经针对使用碳信用或参与碳交易开展了研究、筹划或落实相关行动并实现碳抵消或获得收益。
Q*:上市公司可持续管理架构设置及可持续绩效与薪酬挂钩情况
A:2/3的上市公司设立了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部门、小组或具体工作岗位负责相关工作,较去年上升15.23%。
此外,48.69%的样本公司建立了可持续相关评价考核机制,其中,6.36%将可持续发展工作与董事绩效挂钩,19.57%与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挂钩。25.14%将可持续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内容,但不与薪酬绩效挂钩。
随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正式落地,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已从“自愿探索”迈入“强制合规”的新阶段。当前,强制披露主体的披露率已接近95%,范围1、2披露逐步常态化,范围3披露也呈现出积极上升趋势,越来越多企业设定碳目标、推动供应链减排,并探索碳交易、碳信用等新路径。
整体来看,监管的硬约束与市场的软驱动正在形成合力,推动企业从“合规披露”走向“战略升级”,从“碳数据”走向“低碳价值”。强制披露主体必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也将从“保量”到“保质”实现跨越式提升。
未来,随着标准体系日趋完善、第三方核查机制更加健全、绿色金融和投资者的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我国上市公司将在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上迈出更坚实的步伐,也将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更多中国经验。
注:*表示数据来源于《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调查报告》,报告基于对A股上市公司的问卷调查,有效问卷数为1635份;**数据来源于《强制披露主体2024年度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其余均来源于《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