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 的本部分规定了铝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铝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以铝冶炼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铝冶炼企业除铝冶炼生产以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GB/T 32151.4-2015
现行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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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中文名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 4: Aluminum smelting production enterprise
- 标准编号:GB/T 32151.4-2015
- 发布组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16-06-01
- 发布日期: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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