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讯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富士康宣布2040年将达成100%绿电...

要闻目录:

1.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国家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

3.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4.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5.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6.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

7.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8.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9.深圳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10.宁波市发改委:发布《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11.上海市静安区发改委:印发《静安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12.华峰集团三款产品获得碳足迹核查证书

13.东风宏泰资源循环:两款产品获得碳足迹证书

14.茂名广港码头:获得“碳中和认证”证书

15.富士康:承诺响应RE100,宣布2040年达成100%绿电

01 国家政策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4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将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针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中面临的风险,积极提供包括装备、产品、人员等在内的一揽子保险方案和服务。围绕环保绩效等级提升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等发展,探索开展各类保险服务。

国家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

4月2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等9部门联合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体系包括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气候投融资发展、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气候投融资特色创新5类一级评价指标。按照突出重点、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21项二级指标。其中,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包括试点自评估、碳排放核算和披露、能力建设活动3项指标。

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在绿证核发方面,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动态调整。

02 地方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强化标准牵引。严格落实能效、碳效、水效等方面国家标准。支持相关单位对标重点领域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研究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鼓励本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制定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填补相关领域标准空白。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绿色认证等作用。支持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4月2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方案》将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作为重点任务,提出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为抓手,一体推进技术改造,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到2027年底,建设200家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达到260家左右。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

4月2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园区和企业开启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在企业试点方面,将着力打造行业能效标杆企业和低碳供应链龙头企业。低碳供应链龙头企业要以供应链碳足迹管理来促进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低碳转型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健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专项研究与服务,加快完善碳排放核算、监测、评估、审计等国家绿色低碳产品应用的配套标准。研究制定绿色低碳产品标准;推进绿色产品及供应链标准,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4月22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目标到2030年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资源充分开发,试点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达1000万吨以上。在生态系统碳汇、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业减污降碳、公众低碳行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发布JCER方法学6个以上,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深圳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4月28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目录》共分为清洁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保护修复与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低碳服务和相关说明七部分。《暂行办法》共分为总则、组织与实施、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条件与程序、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与服务、附则等六部分。

宁波市发改委:发布《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4月22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持民营企业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加大绿色低碳改造和新能源化转型升级力度。支持企业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认证,对外贸企业取得认证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助。支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上海市静安区发改委:印发《静安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4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静安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将科学合理安排区级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修订节能降碳区级扶持政策。做好企业节能降碳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税收优惠政策。

03 行业动态

富士康:承诺响应RE100,宣布2040年达成100%绿电

4月22日,富士康科技集团宣布响应RE100倡议,承诺于2040年全球厂区将100%使用绿电。富士康科技集团董事长刘扬伟表示:“希望借由富士康主动响应,让供应链以及合作伙伴能够重视永续经营的重要性。”

华峰集团:三款产品获得碳足迹核查声明证书

4月23日,华峰旗下聚酯多元醇、聚酰胺66、混合二元酸三款产品获得由SGS颁发的基于ISO 14067的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证书。

东风宏泰资源循环:两款产品获得碳足迹核查声明证书

近日,东风鸿泰资源循环公司的51.2V480Ah型磷酸铁锂梯次电池及汽打低硫压块两款产品,获得由SGS颁发的基于ISO 14067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证书。

茂名广港码头:获得“碳中和认证”证书

近日,茂名广港码头开展了2023年碳核查工作,依照ISO14064-1:2018标准对码头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查,并依据PAS 2060:2014标准对其碳中和过程进行验证。经核证,茂名广港码头在2023年实现了碳中和,并获得了CTI华测认证颁发的“碳中和认证”证书,成为全国首个通过“碳中和”认证的通用码头。